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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事逃逸司机法律和良心面前终自首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
咸宁新闻网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2-2-8
本网讯 驾车撞人后一时糊涂选择逃逸,受到良心的谴责又听到民警正在排查可疑车辆的消息,肇事车主事发后第二天上午就开着肇事车辆投案自首。
2月5日晚8时10分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横沟中队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,称107国道横沟思源水厂附近发生一起汽车撞倒行人交通事故,被撞的两名妇女一死一伤,肇事车辆已逃逸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。
民警通过分析和走访周边目击群众,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本地牌照的银灰色面包车,肇事后往横沟镇方向逃逸。在汇总了所有线索后,横沟中队民警和随后赶来的事故大队民警分析认为:肇事车辆系附近的民用车。他们立即组织警力一边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进行追逃,另一边继续走访现场及周围群众。
2月6日上午10时许,横沟中队民警正在对有肇事嫌疑的银灰色面包车进行查找的时候,肇事车驾驶员余某迫于压力,在其亲属的陪同下,带着肇事车辆来到横沟中队投案自首。
肇事司机余某交待,事发当天,他驾车行至横沟思源水厂附近时,发现两行人在路上打着伞低头行走,便连忙按喇叭退档踩刹车,可能当事人打着雨伞挡住灯光没在意,车子又因雨天打滑刹不住撞上了行人。肇事后极度恐慌的他,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。
余某供认,肇事逃逸后,他很快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,并且听说民警已经将嫌疑目标锁定在附近的面包车辆上,知道自己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,所以决定投案自首。目前,该案已移交至警方做进一步调查处理。( 记 者 张 琰 张徐立 通讯员 袁晓娟)
【 文章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
咸宁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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